以学铸魂担使命,踔厉奋发建新功 ——教育学院教职工党支部党纪学习教育动员会

文章来源:党群工作发布时间:2024-04-24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第3次修订《条例》。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条例》对确保全党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新修订的《条例》共158条,与2018年《条例》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体现在新修订《条例》内容的方方面面。

   4月19日,教育学院教职工党支部召开党纪学习教育部署动员会。动员会上,教职工党支部宣传委员李佳颖老师代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吴瑶宣读学校党委关于本次党纪学习教育工作的要求与精神。本学期4-7月,学院党总支下辖两个支部将会根据学校党纪学习教育活动整体部署要求,带领全体党员师生将学习教育活动融入支部三会一课、党史学习教育中,原原本本地学,逐章逐节地学,通过案例剖析深入做好警示教育,用好身边人、身边事,见贤思齐,将党纪学习教育抓在日常,规范教职工行为,增强纪律意识,提升党性修养。

   随后,教育学院教职工党支部书记佟殷老师带领大家进行《条例》学习,本次动员会学习内容主要集中在条例前20条,了解《条例》修订的历史沿革,支部全体党员教职工线上线下共同参与学习,反响热烈。


   学前教育系徐小妮老师:

   今天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我认为要把政治纪律摆在首位。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规矩,是党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作为一名教育者,必须深入贯彻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坚决杜绝师德师风失范行为的发生,忠诚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立足岗位拼搏奉献,做新时代的奋斗者。

   艺术教育系常虹老师:

   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使我更清楚党纪党规,明白作为一名教师党员,在做好自己份内工作以外,更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好群众的榜样。首先,需将条例内化于心,学深悟透,充分认识学习条例的政治性和重要性。其次,要外化于行,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在课前自觉做到认真备课,在实际授课中要根据学生的整体接受程度调整授课内容和进度,确保教学方法尽可能适合每一位学生。

   艺术教育系辅导员鲍敏老师: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是党内政治生活的大事,对于全面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通过这次学习,我意识到需要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身正为师,学高为范。在日常工作中求真务实,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性,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

   教育学院团委书记孙嘉悦老师: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对规范党员行为、维护党的纪律具有重要意义。作为党员教师,我们更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以高尚的师德师风影响和感染学生,坚持思想铸魂,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确保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学前教育系李佳颖老师:

   今天我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了认真研读和学习,并结合自身工作进行了对照与反思,使我对党的纪律条例有了更深入的理解。我认识到遵守纪律不仅是一种义务,更是一种责任,需要从日常小事做起,从点滴细节抓起,不断增强自己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学前教育系辅导员贾冰老师: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重在立规”,突出了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红线”。在学习上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我们的头脑,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在工作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兢兢业业,积极向上,勇挑重任,做好表率,真正起到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会议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要将学习教育成果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要将所学知识转化为实际行动和生活准则,实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下一步,大家会继续积极参加党纪学习教育,深入领会党的纪律要求,自觉遵守党的规矩,始终做到忠诚与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