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开展校领导班子集体学习党章活动

文章来源:党群工作发布时间:2019-10-14

20191011日上午,校党委围绕“深入学习党章党规,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校领导在行政楼19楼会议室开展党章集体学习。会议由校党委书记夏骄雄主持,执行董事长李进、副董事长陆朴鸣、校长张定铨、副校长徐征、副校长马艳红、副校长罗玲芳、党委副书记王馥明、党委副书记郑虹、各学院总支书记参加。

2019-10-17 09:21:01.968000


会上,校党委书记夏骄雄指出中国共产党党章是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20171024日通过,增加了新的要求和内容。此次学习主要解读党章的第一章:党员,第一章主要是党员的基本要求、权利和义务,包括具体细节提出明确内容,共9个条款。校党委书记夏骄雄明确指出可以申请加入共产党首先要年满18岁,在学校党员发展实际工作中对年轻同学加强培养。通过条款解读,进一步审视党员是否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结合学校搬迁工作中,学院党内讨论学生党员是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求学生党员加强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主题教育活动也考察学生能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将自己定位为普通一员。在对标党员学理论、做先锋、多奉献、守纪律、反两面、善批评、听群众、扬风尚的8条义务,指出要做好带头做先锋,培养师生党员,形成优秀团队,严守工作纪律,对学校的发展提供更好的思路和建议,在履行好党员的义务的同时,合理妥当的行使党员权利,勇于担当。夏骄雄特别强调各学院发展党员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注重考量觉悟对标任务,关注思想品质和工作表现,在学校近期发展党员过程中,对学生在搬迁等学校重要工作中的表现做出评价。在发展为预备党员后,在要求的时间内组织入党宣誓,注重党组织在考察期内认真教育和考察,一个月至少开展一次组织生活,定期谈话,关心出国的学生党员,更好的发挥党员作用。党员发展工作不可忽视、不容小视,关心毕业生党员的转正问题尊重学生的政治生命,落实转入党员关系,做好党员发展各项工作。

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校领导班子要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对照党章党规党纪,认真学、反复学、全面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好学习体会的撰写,带头遵守党章党规党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