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外贤达学院关于贯彻落实二级学院、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措施(试行)

文章来源:党群工作发布时间:2014-09-26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认真贯彻《上海市教卫工作党委系统落实推进二级单位(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若干意见(试行)》精神,结合我校完善校院两级管理,落实各二级学院办学自主权的改革,进一步明确二级学院、部门负责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和任务落实,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各二级学院实行“一岗双责”制度,各二级学院院长、书记职责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机结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坚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制定和完善决策制度程序,严格执行会议纪要制度,做好会议记录,保证内容真实全面。

三、认真组织开展不同形式的党风廉政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四、二级学院、部门负责干部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落实科研经费监管,严格执行财务、采购和固定资产监管制度,严肃规范学术行为,切实把好“关口”。

五、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在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重大问题,对负责干部和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中共上外贤达学院委员会

2014年9月26日